城市地下管网系统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运行状态直接关系到城市供水安全与道路通行安全。在实际工程案例中,管道泄漏若未能及时发现并精准定位,将引发路基掏空、地面塌陷等次生灾害。根据CJJ 92-2016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》(现行有效)的技术要求,管网漏损率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,而漏点定位技术的应用效果成为降低漏损的关键环节。
管道漏点定位技术的核心在于通过声波、压力变化或示踪气体等物理信号,反推泄漏点的空间位置。然而,现场检测环境复杂多变,管道材质、埋设深度、管内压力、周围土壤特性以及环境噪声等因素均会对检测信号产生干扰。在某市政供水管网的年度检测任务中,我们曾遇到一起典型的定位偏差案例。检测人员使用相关仪进行漏点定位时,初期数据呈现明显的信号失真特征,三次平行测试的定位指标离散度超过技术规程允许范围。
审核员一句话点醒了我,仪器的泵管老化引发气泡怎么都排不净,审核员当时脸就沉下来了。这一细节暴露出装置维护与状态核查在日常检测流程中的缺位。事实上,多数定位失效案例并非源于技术原理本身的缺陷,而是入场前的装置状态确认、环境条件评估以及人员操作规范性等基础环节存在疏漏。
杂质溶出作为管道失效的重要诱因,其检测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漏点定位模型的参数设置。当管材内壁腐蚀产物或外部侵入杂质进入水体后,不仅会改变声波在管内的传播速度,还会产生背景噪声信号,干扰相关分析算法的判断。因此,在开展漏点定位作业前,对水质样本中杂质含量、粒径分布及溶解性总固体等指标进行入场检测,是确保定位精度的重要前置条件。
为验证漏点定位技术的实际应用效果,本批次检测选取某供水管网DN300铸铁管段作为测试对象,管段全长约1.2公里,埋设深度1.5至2.3米不等。检测装置使用多通道相关泄漏检测仪,配合高灵敏度声波传感器,按照CJ/T 322-2010《城镇供水管道漏水检测技术规程》(现行有效)规定的相关分析法进行作业。
检测过程中,在预设漏点位置上下游各布置两只声波传感器,同步采集泄漏产生的声波信号。相关分析的计算基础是声波在管内介质中的传播速度,该参数需根据管材材质、管径及水温进行现场标定。本批次检测中,声波速度标定使用实测法,通过在已知距离点发射标准声波信号,测量信号到达两端传感器的时间差,反算传播速度。
平行样测试数据如下表所示,三组独立测试的定位距离偏差值呈现一定波动:
| 测试序号 | 定位距离 | 实际距离 | 偏差值 |
| 第1次 | 295.19 | 300.00 | -4.81 |
| 第2次 | 299.39 | 300.00 | -0.61 |
| 第3次 | 308.35 | 300.00 | +8.35 |
从上表数据可见,三次平行测试的定位指标存在明显离散,最大偏差达到8.35米,最小偏差仅为0.61米。根据技术规程要求,DN300管道漏点定位允许偏差应控制在±1.0米以内。显然,第1次和第3次测试指标均超出允许范围。经扩展不确定度评定,本批次检测的扩展不确定度U=1.85(k=2),表明测量指标在95%置信概率下的分散区间为±1.85米。这一不确定度分量主要来源于声波速度标定误差、传感器耦合状态波动以及环境噪声干扰。
进一步分析数据离散原因,发现第3次测试期间,现场有一辆重型卡车通过检测区域正上方道路,产生的振动信号叠加在泄漏声波信号上,引发相关函数峰值位置发生偏移。这一干扰因素在数据采集阶段未能被及时识别并剔除,直接影响了定位指标的可靠性。整个数据采集与分析过程耗时约五分钟,相当于冲泡一杯咖啡的时间,但恰恰在这短暂的时间窗口内,环境条件的变化对检测指标产生了显著影响。
基于上述实测数据分析,结合多年现场检测经验,地下管道漏点定位技术的应用需重点关注以下质量控制要点:
在实际操作中,曾出现因传感器与管道外壁耦合不良引发信号衰减过大的案例。当时检测人员使用磁性传感器吸附于铸铁管壁,但由于管壁表面存在沥青防腐层,磁性吸附力不足以保证稳定耦合。在信号采集过程中,传感器发生微小位移,引发接收到的声波信号幅值出现随机波动。发现问题后,检测人员对管壁表面进行了打磨处理,去除防腐层并清洁接触面,重新安装传感器后,信号质量明显改善。这一试错过程虽然增加了作业时间,但确保了后续检测数据的可靠性。
水质样本的前处理同样值得关注。在进行杂质溶出相关检测时,样本采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析,避免因样本存放时间过长引发溶解性物质浓度变化。根据GB/T 5750-2023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》(现行有效)的要求,部分水质指标需在现场进行固定处理或低温保存。若样本前处理不规范,将引发杂质含量测定指标偏离实际值,进而影响漏点定位模型中相关参数的准确性。
本机构在开展地下管道漏点定位检测服务时,始终坚持数据质量优先原则,建立了从装置校验、现场操作到数据审核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。检测报告出具前,由授权签字人对原始数据、计算过程及结论判定进行复核,确保每一份报告均具备可追溯性与法律效力。
综合以上实测数据与操作经验,判定本批次检测中第2次平行样测试指标符合CJ/T 322-2010《城镇供水管道漏水检测技术规程》(现行有效)的精度要求,第1次及第3次测试指标因环境干扰因素影响,偏差超出允许范围。建议后续检测作业中加强环境条件监控,并在数据采集阶段同步记录现场干扰源信息,以便于数据审核时进行综合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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